培養有志從事對外華語教學工作之專業人才,結合語言學知識與教學實務。
最低修習要求:20 學分
(103學年度第2學期起申請適用)
1. 學理方面:經由詞類、詞組、句型三個層次,介紹現代漢語的語法特點。
2. 實務方面:針對本國中學生與外國留學生學習漢語所出現的問題進行偏誤分析,並應用所學進行語法教學設計。
課程內容包括:語言習得理論的基本認識、影響語言習得的因素分析、教學之應用等課題,其目的在幫助語言教師了解學習者如何學習第二語言,針對學習者需要及困難,重新調整及運用適宜的教學方法,以期幫助第二語言語學習者習得目標語言。
課程內容從「華語文作為第二語言教學」的角度,探討華語文教材的編寫原則與技巧,藉由現行教材的客觀評估與擬作,學習編撰適用的華語教材。其次,透過主要教學法流派的介紹,掌握第二語言的「學」與「教」,配合合宜的教學策略,以精進華語文教學之技能。
1.華語文測驗概述
2.測驗理論
3.測驗題目的建構
4.測驗的試務規劃與實施
5.測驗結果的分析及反饋